早報記者 沈靚 吳潔瑾
實習生 許詩雨 江易易
強生公司的嬰兒產品近日再曝含有害物質,引來社會廣泛關注。昨日,早報記者了解到,季銨鹽-15盡管屬于國家相關規定的56種防腐劑之一(含量不能超過0.2%),但目前尚無官方檢測方法,相關標準尚待完善。另外,上海工商等相關部門表示對此事密切關注。
兩次抽檢強生均為合格
2009年3月,美國“安全化妝品運動”組織曾指出,美國市場一些常見嬰兒衛浴產品中發現標簽上未標注的“1,4-二氧雜環乙烷”和甲醛兩種有害物質,涉及強生、妙思樂及幫寶適等廠商。
當時,國家質檢總局隨后通報,經質檢部門組織國家化妝品質檢中心對強生(中國)有限公司生產的26種31個批次的嬰幼兒洗浴用品產品進行檢驗,檢驗結果顯示:這些產品的甲醛指標均符合標準規定;26種30個批次的產品未檢出二噁烷,僅有一種產品(嬰兒香桃沐浴露)的一個批次(批號B081210A/20111209)檢出含有微量的二噁烷(3.27ppm)。在當地質監部門對強生(中國)有限公司的現場檢查中,未發現企業在化妝品中添加二噁烷和甲醛。
此外,上海質監部門也曾在去年第三季度和今年第二季度,對本市洗發液進行過專項監督抽查,其中就包括強生嬰兒洗發精,抽查結果均為“合格”。
據悉,在去年第三季度的抽查中,質監部門對上海生產領域的洗發液產品共計抽查26批次,其中批號為B100506D的強生嬰兒洗發精抽查合格;而在今年第二季度的抽查中,質監部門對上海生產領域的洗發液(兒童)、護發素產品共計抽查15批次,其中保質期至2014年4月2日的強生嬰兒洗發精綜合判定合格。
專家:檢測標準待改善
據了解,相關部門之前在對洗發液產品抽查時,依據化妝品衛生規范等國家標準及相關標準要求,對鉛、砷、汞、菌落總數、銅綠假單胞菌等項目進行了檢驗,其中也包括甲醛和多聚甲醛,但未含有“季銨鹽”項目。
據一位化妝品檢驗專家介紹,季銨鹽屬于防腐劑,有一定的消毒作用。衛生部于2007年7月1日實施的《化妝品衛生規范》中規定了56種化妝品組分中限用防腐劑,其中就包含聚季銨鹽-15,最大允許使用濃度為0.2%。“只要強生嬰兒洗發水的季銨鹽-15濃度小于(等于)0.2%,就可以說是符合國家標準。”
對此,有學者指出,季銨鹽-15以及二噁烷等化學物質應盡可能不出現在嬰兒產品中,而有關公司應在產品包裝上標示出化學物含量,因其含量多少會影響人體的健康。
此外,化妝品檢驗專家還指出,目前還沒有針對季銨鹽的官方檢測方法,相關標準尚待改善。
昨日晚間,美國個人護理用品協會則針對“安全化妝品運動聯盟(CSC)”11月1日關于“強生嬰兒用品安全性”的報道發表聲明,稱此報道“毫無新意,也沒有任何科學上值得關注的地方”,“該指控聲稱日用嬰兒產品中含有達到有害標準的致癌物質,這一說法純屬子虛烏有”。
聲明稱,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(FDA)和美國化妝品成分評估小組(CIR),以及其他世界各地的權威組織很早就已經知道“個人護理產品中可能存在極少量的甲醛和非故意添加的二噁烷”,并認為,“當它們的含量存在于很低水平時,產品是安全的。”